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擴大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辦〔2017〕71號),并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鼓勵通過PPP模式參與項目投資建設運營管理
(一)PPP模式實施范圍。在能源、交通運輸、環境保護、農業、林業、水利、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體育、旅游等傳統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PPP模式。鼓勵實施使用者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的PPP項目,逐步減少實施完全依賴財政支出的政府付費PPP項目。
對政府不負有提供義務的商業地產開發、招商引資項目;因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適宜由社會資本承擔的項目,均不得采用PPP模式。
(二)PPP項目運作方式。新建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項目,除現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特殊情形外,優先考慮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BOO)、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建設—移交— 運營(BTO)、設計—建設—融資—運營—移交(DBFOT)等方式。存量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項目鼓勵采用轉讓—運營—移交(TOT)、改建—運營—移交(ROT)、轉讓—擁有—運營(TOO)、委托運營、股權合作等方式轉型為PPP項目。各級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及項目特點,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大膽創新,靈活運用多種模式。
二、放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市場
(三)推動自然壟斷行業市場化運營。積極推動自然壟斷行業逐步實行特許經營,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企業運營進行合理補償。對符合條件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給予差異化信貸支持。允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公司將特許經營權、收費權和政府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等作為發放貸款的質押品。
(四)實現城鄉供水和環衛一體化運營管理。鼓勵實施城鄉供水一體化、廠網一體投資和運營;積極推進市縣、鄉鎮和村級污水、垃圾收集和處理項目按行業“打包”投資和運營,逐步實現市、縣城鄉供水和環衛一體化PPP項目落地運營,基本建立城鄉供水和環衛一體化長效運營管理機制。
(五)推進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鼓勵采取PPP模式實施城市水環境、黑臭水體整治和后期養護,建立健全以綜合整治和養護績效為主要依據的付費機制,加快城區水系綜合治理。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重大水源工程的,鼓勵其統籌城鄉供水,實行水源工程、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一體化建設運營。
三、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六)全力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將部分環境污染直接治理資金,調整為第三方治理項目投資運營補貼或獎勵,吸引和擴大社會資本投入。推行環境綜合服務政府采購。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作為生產性服務業、節能環保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嚴格落實相關稅收、獎補、人才、服務平臺建設等產業扶持政策。
四、鼓勵社會資本進入交通領域
(七)完善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政府采用投資補助方式參與的收費公路新建PPP項目按照核準制管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項目收入不能覆蓋成本和收益的,給予項目沿線一定范圍土地商業性開發使用、適當財政補貼、上級專項補助資金等支持。對符合《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的項目,按照交通運輸重點項目資金申請和審核規定申請投資補助。
(八)推進鐵路基礎設施建設。列入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國家批準的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的各類鐵路項目,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均向社會資本開放。社會資本投資鐵路享受國家有關支持鐵路建設實施土地綜合開發的政策,通過開發鐵路用地及站場毗鄰區域土地、物業、商業、廣告等資源提高收益。在保障被征地拆遷群眾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允許地方政府以國有土地入股參與鐵路項目建設。社會資本投資的鐵路項目用地,在用地政策上與政府投資的鐵路項目實行同等政策。支持利用采礦權、特許經營權等進行擔保貸款,探索利用鐵路運輸、土地綜合開發等預期收益進行質押貸款。
五、鼓勵社會資本進入能源領域
(九)大力推動能源項目建設。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新增配電網、微電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分布式能源發電、儲能項目、光伏扶貧項目、熱電聯產項目、電能替代項目、油氣管網主干/支線、城市配氣管網和儲氣設施、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天然氣儲備設施等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支持項目單位與銀行等金融機構溝通合作,加大對能源領域PPP項目的信貸支持。
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運營
(十)積極探索水利設施開發利用。重大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政府投入形成的資產歸政府所有,同時可按規定不參與生產經營收益分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的重大水利工程,可按協議約定依法轉讓、轉租、抵押其相關權益;征收、征用或占用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給予補償或者賠償。依法取得取水權的社會資本方通過調整產品和產業結構、改革工藝、節水等措施節約水資源的,可在取水許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額內,經原審批機關批準后,依法有償轉讓其節約的水資源。項目庫區(淹沒區)等不改變用地性質的用地,可不占用地計劃指標,但要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各縣(市)區政府應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創新項目投資運營機制,充分利用水利工程的經營性功能,謀劃集防洪、灌溉、發電、旅游等綜合利用項目。
七、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
(十一)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社會領域。鼓勵社會領域新增服務和產品主要由社會力量提供。支持社會資本以PPP模式參與醫療機構、養老服務機構、教育機構、文化設施、體育設施建設運營,推動醫療和養老、旅游、體育健身,文化旅游和體育休閑等產業互相融合、全產業鏈發展,持續分批推出吸引社會資本的PPP項目清單,放開具備競爭條件的合作項目價格。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適當向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傾斜,有序適度擴大用地供給。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參與養老服務PPP項目,充分調動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的積極性,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養老服務領域的主體。
八、進一步強化PPP模式推廣要素保障
(十二)完善投資回報機制。各級財政部門逐步從“補建設”向“補運營”轉變,創新資源配置方式,針對政府付費、使用者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等不同支付機制,將項目涉及的運營補貼、經營收費權和其他支付對價等,納入年度預算、中期財政規劃,保障社會資本合理穩定收益。依法依規為準經營性、非經營性項目配置土地、物業、旅游、廣告等經營資源,為穩定投資回報、吸引社會投資創造條件。
(十三)強化政府資金引導。統籌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省統籌PPP項目前期工作專項經費和PPP獎補資金等各類專項資金,按規定通過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加大對列入國家或省級PPP項目庫項目的支持力度。對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通報的推廣PPP模式成效明顯、社會資本參與度較高的縣(市)區,將在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PPP項目前期工作專項補助等方面給予優先傾斜支持。公共服務項目特別是純公益項目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符合《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等規定條件的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十四)優化用地政策。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可按劃撥方式供地,劃撥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建成的項目經依法批準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權性質不變,待合同經營期滿后,連同公共設施一并移交政府。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鼓勵以出讓、租賃方式供應土地。支持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
(十五)創新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收費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特許經營權質押等擔保融資業務,為PPP項目提供融資支持。鼓勵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PPP項目。鼓勵符合條件的PPP項目公司通過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中期票據、定向票據等方式進行市場化融資。支持PPP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發行PPP項目專項債券,所募集的資金可用于PPP項目建設、運營,或償還已直接用于項目建設的銀行貸款。鼓勵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企業發行項目收益債,支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發行永續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PPP項目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推行資產證券化。
(十六)加強基金支持。積極爭取中國PPP基金參與我市PPP項目投資,發揮引導、規范和增信作用。鼓勵各級政府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和整合社會資源,與具有投資管理經驗的金融機構共同發起設立PPP基金,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
九、進一步加強PPP項目組織領導
(十七)健全工作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根據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傳統基礎設施領域、公共服務領域PPP模式推廣工作。每年分別組織各縣(市)區及市本級PPP項目入庫篩選工作,積極督促各縣(市)區及市本級相關實施單位加快推進項目落地,提高項目落地率;定期開展PPP項目推進督查活動,對項目庫長期未能落地、實施不規范的項目定期開展清退。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縣(市)區對口部門的指導,結合本行業特點,牽頭做好行業領域PPP項目的篩選工作,并會同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參與項目過程管理,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加快推進PPP項目并聯審批,并使用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辦理相關手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級PPP模式推廣工作負總責,要明確職責分工,抓好工作落實。
(十八)營造公平環境。各地各部門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圍繞“促規范”和“防風險”目標,認真組織做好實施方案編制審核、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政府采購、預算收支及績效管理、合同審核及執行等工作,營造統一規范、公開透明、競爭有序、監管有力的PPP市場環境,推進PPP項目規范實施,不斷提高PPP項目落地率。
(十九)加強項目推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加強PPP模式輿論宣傳引導,充分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的積極性,營造推廣運用PPP模式的良好氛圍。多渠道、多舉措、多形式,加大項目推介力度,吸引社會資本積極參與PPP項目建設。并適時組織PPP理論與實踐專題培訓,傳達解讀PPP最新政策,培育PPP專業人才隊伍。同時,要按照規定主動做好有關政策和實施過程的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十)堅守契約精神。各地各部門必須牢固樹立契約精神和信用意識,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在PPP項目實施過程中堅持平等協商、互利互惠、誠實守信、嚴格履約。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中長期財政規劃,將對PPP項目的財政性補貼或付費依法納入跨年度滾動預算,切實保障PPP項目在合作期的財政支出需求,為PPP模式的可持續推廣與運用奠定良好的重信守約形象。
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